老画家王巨贤再上法庭讨公道https://www.huajia.cc 2010.05.19 23:37 来源:绍兴网 发表评论(0)
老画家王巨贤生气了。因为他在绍兴市新华书店里看到了学林出版社出版的《绍兴龙横江·鹿湖园》旅游图册,图册上别人的书法、绘画作品都有署名和说明,独独他创作的11幅画没有署名。“别人都有名字,为什么独独不署我的名字?我要讨回一个公道。”昨天下午,王巨贤来到报社投诉。他告诉记者,他已请律师将诉状递交到法院。 此前,在2008年6月,王巨贤因这11件雕塑的署名问题,在交涉半年多无果后,将浙江东方现代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赢得了这场官司。 王巨贤系中国画家协会理事、浙江美术家协会会员,退休前曾是媒体美术编辑。 2005年5月下旬,王巨贤将创作完成的《康乾驻跸图》等11幅画,授权浙江东方现代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用于鹿湖园雕塑竞标,中标后,该公司根据王巨贤创作的11幅画,制作成11个雕塑,分别置于绍兴市龙横江鹿湖园景区内。 王巨贤拿出一本《绍兴龙横江·鹿湖园》旅游图册给记者看,“3月份我在市新华书店看到了这本旅游图册,真是越看越生气,该图册中,小篇幅的书画都署有作者名字,我这么多画却一个名字也没有”。 王巨贤说,这本旅游图册系绍兴市水利局委托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学林出版社)出版,绍兴神采印刷有限公司印刷,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发行。图册印数为2000册,每本定价128元。 这次王巨贤要求停售这些侵权图册,重印图册时要载明《康乾驻跸图》等11幅作品作者是王巨贤,还要侵权单位在媒体上登报说明,赔礼道歉。 昨天晚上,记者与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联系,这位负责人说,当初出版这本画册时,根本不知道画是王巨贤创作的,水利部门是与东方现代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签约的,再说,出版画册也没有义务将每幅作品都标上作者名字。 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程幸福律师认为,出书出图册要注明所收集的画来源和作者的名称;如果作品没有发表过,要征得作者的同意,出版以后应向作者支付报酬。如果不注明作者的名称、不注明作品的来源,不向作者支付报酬,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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