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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互联网+”密码

——《连接一切:互联网+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读书报告
https://www.huajia.cc  2016.01.06 08:03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表评论(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激发公务员的学习热情,促进工作作风转变,2015年9月,文化部人事司在文化部机关开展了以“阅读与感悟”为主题的读书征文活动。文化部领导和司局长带头参加。本次征文共收到作品181篇,是近4年来提交作品最多的一次。最终,评出特别作品2篇,一等奖作品3篇,二等奖作品6篇,三等奖作品11篇,纪念奖作品若干。现择优刊发。

    2015年中国最炙手可热的词莫过于“互联网+”。 随着“互联网+”的热潮越演越烈,各种新鲜名词扑面而来,鼓吹和唱衰的声音相互交织,怎么理解“互联网+”?“互联网+文化”会带来什么?

    马化腾和张晓峰的《连接一切:互联网+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一书或许可以提供专业的参照。马化腾是互联网企业的领军人物,是“互联网+”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张晓峰是价值中国联席会长,是马化腾幕后的军师。这本书虽不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但是通过详实的案例和价值阐发,也可以让读者清晰了解到“互联网+”国家战略的形成根源和本质内涵。

    思考“互联网+”的本质

    什么是“互联网+”?对此,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的认识有所差别。马化腾的解释是,“互联网+”生态,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各业的跨界融合,推动各行业优化、增长、创新、新生。在此过程中,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会层出不穷,彼此交融,最终呈现出一个连接一切的新生态。但是在很多传统行业看来,“互联网+”就是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在传统生产环节中提高效率,改进流程、拓展流通渠道,通过由内而外改造,从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不管从哪种角度,都可以归纳出一些关于“互联网+”的内在特点。

    “互联网+”的本质仍是信息化,只不过是信息化的更高程度和新的阶段。随着互联网的深度普及,互联网技术从原来辅助措施变成了主导力量,从被动依附变成主动“占领”,所以BAT三巨头(百度、阿里和腾讯)从信息服务入手逐步渗透到金融、交通、能源、批发零售行业,掌握资源配置的主动权。

    同时,“互联网+”是市场经济推动的结果。“互联网+”从一开始就是以企业为主导的,是“市场之手”在推动。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国内原有不同行业之间的市场壁垒和流通成本,才使得互联网企业有“趁虚而入”的机会。试想,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其信息化程度和互联网普及程度远比中国要高,为什么没有产生中国这样的“互联网+”热潮呢?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其国内的市场化程度普遍比较高,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程度也很高,单纯靠“互联网+”没有更多的拓展空间。

    此外,“互联网+”还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帕累托改进” 。“互联网+”是在不改变现有体制下的一种经济改革,是在市场化推动下,通过市场信息充分流动和资源的最优重组,盘活存量,产生新的红利。“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依然还会面临体制障碍。例如,很多深受老百姓欢迎的“互联网+”创新,在推行中遇到的最大障碍不来自资金和技术,而是来自垄断企业的抵制。

    认识 “互联网+”的问题

    书中也坦言,“互联网+”在发展中难免出现一些新问题,因此不能盲目。

    “互联网+”的发展受制于信息化总体水平。“互联网+”本质是信息化。要清醒看到,我国的信息化程度在世界各国中总体排名还不高,仍然处在发展中水平。而且由于地区发展不均衡,“互联网+”面临着巨大的“数字鸿沟”。尽管书中列举了腾讯公司开展的一些服务偏远地区的公益项目,试图说明通过互联网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消除“数据鸿沟”,提高信息化基础水平,根本上还需要靠国家的投入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不可能单靠市场调节就能实现。

    此外,不是所有行业都适合于“互联网+”。“互联网+”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能生搬硬套,需要企业自身有深层次的提升。“褚橙”成功的案例告诉我们,“互联网+”不能把“二流”变成“一流”,要想搭上“互联网+”这辆高速列车,企业首先要专心把自身产品和服务做好,根据自身特点进行资源整合,形成系统、可行的“互联网+”创新道路。

    同时,“互联网+”要避免滥用和泡沫化。互联网+要避免变成狗皮膏药,被过度消费,避免成为新一轮投资竞赛的借口。“互联网+”的发展要尊重市场规律,政府不宜过度干预,“互联网+”什么、“怎么+”,要更多地让市场的力量来做主。

    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不会一蹴而就。大家的心理预期已经调整,承受能力有所增强,经济可以有起伏,但政策切忌反复无常,重走资源驱动的老路。

    畅想“互联网+文化”的未来

    “互联网+”在文化领域也十分活跃。近几年创意文化产业方兴未艾,各种文化创客园在各地纷纷涌现;2015年云南文化类众筹平台“文化粑粑”启动,首个达到众筹目标金额的项目已经上榜;腾讯通过众筹模式帮助贵州黔东南的通关村建立了侗族大歌生态博物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索出了新的路径;2013年,国产动漫电影《十万个冷笑话》通过众筹模式得以上线;浙江借鉴淘宝的模式,设立“淘文化”网,通过线上线下模式,为公众提供精准的公共服务;近几年,文化部为宣传“欢乐春节”活动开发了APP软件,便于国外观众参与和了解相关信息;故宫在“石渠宝笈”的展览中引入二维码,为观众提供展品的丰富信息。诸如此类“互联网+文化”的探索还很多,业内人士也普遍看好“互联网+文化”的巨大潜力。

    但是相比其他行业,“互联网+”和“文化+”这两个原本百搭的概念,在结合上却还比较缓慢。2015年国务院出台的推进“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中,覆盖了很多行业,文化却不在其列。其中的原因,至少有三个方面:首先,文化范围很广,“互联网+”是个筐,可以装很多东西。“文化+”也是个筐,把两个筐摞在一起,反而就没法互装。互联网+文化更直接更活跃地体现在互联网+创意文化产业,甚至细化到互联网+动漫、互联网+电影产业、互联网+出版等。其次,文化行业市场化程度差异很大,对“互联网+”的需求也不一样。文化产业特别是创意文化产业领域,“互联网+”比较活跃,但是艺术创作、公共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多以公益性为主,商业属性不强,缺少互联网企业介入的动力。再者,“互联网+”的跨界特征,往往突破原有政府部门分割把守的领域,让部门管理出现盲区和滞后。面对“互联网+”,传统管理和扶持手段都显得不足,至今没有部门牵头制定完整和清晰的“互联网+文化”行动规划。

    由此,我们要重视“互联网+”对于文化工作的启示。

    “互联网+文化” 带来的不仅是技术更新,也是文化创新。过去互联网是内容的传递者而不是生产者;现在则不同,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内容的生产者,互联网作为一个社会形态的元素,正在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出新的内容,制造新的话题。我的身边有一些朋友,通过百度音乐人的视频直播,在工作之余实时展示自己的文艺天赋;有些口才好的朋友,在网络收音机上开辟自己的谈话栏目,赢得不少粉丝。这些变化都会带来文化创造和传播方式的革新,科技、艺术与人的自由连接,将催生出大创意时代。

    “互联网+文化”要以打造有民族文化特征的明星IP(智力成果)为主要目标。在网络时代,一个国家对外部的文化影响力,就是IP,特别是明星IP的集合。美国有漫威英雄,有好莱坞,有唐老鸭;日本有火影忍者、奥特曼、海贼王。我们不仅没有属于中国的现代大IP,传统的明星IP如孙悟空开发也不够。超级IP是一个国家和一种文化的标签,甚至是载体。马化腾一直强调,中国在很多领域有创新的空间,中国拥有庞大的用户规模、独特的文化以及丰富的应用场景,这反而是欧美不太具备的,让亚洲有机会崛起。

    “互联网+文化”将会倒逼文化体制改革。可以预见,在“互联网+”环境下,创意文化产业将日益活跃,但是文化企业的标准却可能越来越模糊,最好的文化企业一定会是互联网企业。因为腾讯、阿里和百度等大型互联网企业正在渗透到文化产业中,利用技术和资金优势占据文化产业的高端,成为最具竞争力的文化企业。腾讯正在实施“泛娱乐战略”,用互联网与将传统文化产业——电影、文学出版、戏剧等进行集合。这不但为创意文化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这也在倒逼文化管理部门跳出自身条框,主动跨界融合,文化领域“大部制”有可能通过“互联网+”会得到真正推动。

    “互联网+文化”要坚持做好文化自己的事情。“互联网+文化”要勇于探索新的形式,但是不应该盲目。文化的核心内容,如艺术精品和文化高峰,需要靠艺术家自身的经验积累、潜心创造、精心打磨和时间沉淀才能实现。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也需要文化加快自身市场化、信息化和社会化进程,培育更多合格的市场主体和优秀的文化企业来实现。

    “互联网+”犹如一场改道的洪水,淹没了界限,也冲击出一片新的田园。胆小的农夫守着自己的土地寸步不离,画地为牢;胆大的农夫试着造船涉水,渡过危机,去开垦领新的沃土。面对互联网+的浪潮,文化领域只要稳住心神,勇于面对,顺势而为,也一定会开辟出新的天地。正如朱熹有一首诗写道:“昨日江边春水生,艋艟巨舰一毛轻。向来枉费推移力,今日中流自在行。”用网络上的话来说就是:“站在台风口,猪也能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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